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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9年推动工业品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培训”的通知
2009-09-18 17:46  文章来源:广西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桂商贸发〔2009〕84号

各市商务局,区直进出口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稳外需、保市场、保份额”各项工作,帮助轻工、医药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抵御国外市场风险的能力,为行业长远发展打下牢固基础,商务部(外贸司)将在江苏、福建、上海举办“2009年推动工业品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培训”(玩具、鞋类、医药行业各一期,时间:2009年9—11月)。培训对象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相关业务负责人以及出口企业代表,培训费用由商务部承担,培训人员交通费自理。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9年推动工业品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培训”的通知》(商办贸函〔2009〕20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商务局将此《通知》及时转发至所辖的玩具、鞋类、医药出口企业,请各市局以及出口企业积极参加。
我厅联系人:邓希,电话:0771-2109715,传真:0771-5316436。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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