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商务厅关于参加中国品牌商品欧洲展和中国品牌商品美国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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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05 10:17 文章来源:广西商务厅外贸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桂商贸发〔2008〕88号
各市商务局,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区直各进出口公司,厅驻北海口岸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商品国际形象,加大品牌商品的宣传和推介力度,深度开拓欧盟和北美市场,商务部将于2009年继续在英国、美国举办“中国品牌商品欧洲展”和“中国品牌商品美国展”,并对参展企业展位、运输、特装及广告宣传等给予资金支持,我厅将上述两个展览列入2009年度的重点展览予以支持并争取统一组团参展。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品牌商品欧洲展”和“中国品牌商品美国展”招展工作的通知》(商贸办便〔2008〕172号)转发你们,请各市商务局高度重视,鼓励拥有自主品牌的企业踊跃报名参展。请决定参加展览的企业填写附件参展申请表,并分别于2008年12月1日和2009年2月8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传至我厅,由我厅统一报送商务部。
联系人:马欣,联系电话:0771-2109438,传真:0771-5317441,电子邮件:waimaochu@gmail.com。
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品牌商品欧洲展”和“中国品牌商品美国展”招展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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