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保持广西外贸出口稳定增长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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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29 16:23 文章来源:广西商务厅外贸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出口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9号)精神,为保持外贸出口稳定增长,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制定本协作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已对国际经济贸易产生严重影响,且尚未见底。2009年世界经济贸易增长下行,还在不断加深。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区进出口的负面影响,通过建立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机制,认真分析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加强沟通联系,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进出口环节出现的困难及问题,尽可能地为进出口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保持广西外贸出口的平稳增长。
二、工作机构
(一)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设立工作机构。
1.设立自治区外贸出口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分管副秘书长、商务厅厅长任副组长,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南宁海关、自治区国税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口岸办和商务部驻南宁特派办的厅级领导任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相关下属部门的指导、协调、组织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构设在自治区商务厅。主要职责是负责情况通报、专题研讨、联合调研等工作,协调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组织研究应对金融危机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组织各工作组解决进出口过程中的重大疑难事项,积极引导企业扩大出口。牵头组织各工作组应对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召开临时工作会议等。
3.设立相关领域协调工作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下设财贸、关贸、检贸、税贸、银贸五个专项工作小组;小组内建立联络员机制,每个成员单位指定一个相关处室及一名处室负责人负责相关领域的具体工作任务,着重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具体问题。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意见》(国办发[2008]13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出口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9号)文件精神,密切关注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关于促进经济平稳持续增长的各项措施,用好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支持出口的政策措施,积极向国家争取更多切实可行的政策并用好用足,确保我区外贸企业得到实惠,稳定我外贸进出口。
(二)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
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要求,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用好用足国家和自治区现有政策的同时,制订和完善各部门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外贸平稳增长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在各专
业小组协调下,加快各环节流转速度,逐步实现信息共享,采取切合可行的支持措施,保持广西外贸出口的平稳增长。
(三)优化服务,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简化进出口审批程序,降低各种收费,促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减少口岸通关时间,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简化收汇核销手续,提高效率;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支持和帮助企业用好出口信用保险,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加快退税进度;尽可能地为进出口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保持广西外贸出口的平稳增长。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员:自治区商务厅、商务部驻南宁特办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出口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负责统筹协调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广西外贸出口增长的相关工作,召集各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例会,及时协商解决推进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广西外贸增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负责督促自治区有关单位出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广西外贸增长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
3.负责会同财政部门落实稳定外贸出口专项资金,研究制订管理办法。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外贸进出口重点商品重点企业进行跟踪协调服务。
5.配合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广西外贸增长的政策研究、宣传工作。
6.积极争取商务部对促进广西外贸平稳持续增长在政策上的支持和指导。
7.负责组织开展政策宣传。
(二)财贸协调小组。
成员: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
1.协调实施运用稳定外贸出口专项资金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广西外贸增长的具体措施。
2.负责争取国家财政部对促进广西外贸平稳持续增长在政策上的支持和指导。
3.创新机制,简化程序,加快专项资金下拨速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三)关贸协调小组。
成员:南宁海关、自治区商务厅、口岸办
1.负责协调实施海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广西外贸增长的具体措施。
2.负责争取海关总署对促进广西外贸平稳持续增长在政策上的支持和指导。
3.指导、监督口岸、海关的政策执行情况,推行通关便利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为进出口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通关服务。
4.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广西电子口岸建设。
(四)检贸协调小组。
成员: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商务厅、口岸办
1.负责协调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广西外贸增长的具体措施。
2.负责争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促进广西外贸平稳持续增长在政策上的支持和指导。
3.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管方面,创新体制机制,实行分类管理,改革监管模式和通关模式,简化流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降低收费,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为进出口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优惠的服务。
(五)税贸协调小组。
成员:自治区国税局、商务厅
1.负责协调实施税务管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广西外贸增长的具体措施。
2.负责争取国家税务总局对促进广西外贸平稳持续增长在政策上的支持和指导。
3.简化程序,加快退税速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为进出口贸易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
(六)银贸协调小组。
成员: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自治区商务厅
1.负责协调实施外汇管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广西外贸增长的具体措施。
2.负责争取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促进广西外贸平稳持续增长在政策上的支持和指导。
3.协调落实国家对外贸金融支持政策,拓展新的金融工具,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出口中小企业融资门槛,简化出口中小企业的融资手续,加大贷款投放力度,确保企业融资需求。
4.简化收汇核销手续,加快收汇速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为进出口贸易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指定一个相关处室及一名处级领导作为联络处室及联络员负责与协调工作小组的联络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协调解决问题。
(二)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要求,主动加强联系配合,合理配置管理资源,开展合作,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理顺各方面关系,加大数据交换和共享力度,扩大联网和信息共享范围,不断优化服务,促进广西外贸平稳发展。
(三)各成员单位要依照本方案抓紧制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和工作进度,确保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广西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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